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用楼道灯偷电进家。法律规定,电表下口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接线,不允许私自接线,私自接线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 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