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需补足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其他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抽逃股东在未过诉讼时效范围内补偿债务。知情股权受让人需承担补足出资和债权人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另外,股东抽逃出资会使公司资本补足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即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补足出资的责任可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再者,为了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也应当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其他守约的股东对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请求权是基于合同合意的请求权,不同于公司要求抽逃出资股东补足出资的是基于法定出资义务,所以,公司其他股东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违约请求权,并非与公司的请求权一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这里,只要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即,需要区分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和债权人的债权需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 另外,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结语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且该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抽逃出资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补足出资责任可突破诉讼时效限制,以维护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其他股东可根据约定要求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此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抽逃出资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只要债权未过诉讼时效,补偿责任不受限制。知情或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承担补足出资和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和解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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