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1.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4.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法律分析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1.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2.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4.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拓展延伸 企业黑名单的制定与执行: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南 企业黑名单的制定与执行涉及到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在制定黑名单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操作指南则是为了确保黑名单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包括黑名单的发布、更新、查询和处理流程等。制定黑名单的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黑名单的执行也需要充分考虑公正、透明和合法性,确保对企业的影响合理、合法、合规。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黑名单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结语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严重,包括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禁止担任其他企业职位、失去申报资格和荣誉称号等。黑名单的制定与执行需遵循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确保公正、透明、合法。制定黑名单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黑名单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有效。 法律依据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一)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四)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