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保护条款与现实情况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改正?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劳动保护条款与现实情况不符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且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或者无法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劳动合同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劳动条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实施前实行的劳动条件予以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解或者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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