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提前解约,在正在实习期内的人应该会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 |
释义 | 试用期辞退员工时有哪些注意问题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何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 以职工“辞职”取代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避免辞退补偿金纠纷的发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自动辞职的,企业不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如员工为日后寻找工作方便不愿被“开除”),员工违纪后愿意以“辞职”名义离开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能取得员工的辞职书,就可不必支付辞退补偿金。但随着劳动法知识在企业员工中的普及,这种情况已越来越难以做到。 对于一个身处试用期的员工来说,我们应该谨慎做事,并且积极的吧对公司以后发展有所帮助的事项让公司知道,保证你对于公司的利益存在,而对于公司来说,我们也应该严格考察员工,优先留下有助公司发展的人。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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