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5年款项是否可追讨? |
释义 | 欠款5年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果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延长。对于公司欠款不还,可先协商,若无效可请求支付令,如对方异议则需起诉。民法对追诉期的规定是根据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债务分期履行,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一、欠款5年了可以起诉吗? 欠条五年了可以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三、民法对追诉期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欠款五年后仍可起诉。对于公司欠款不还的情况,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申请支付令。如果对方有异议,只能选择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超过二十年的欠款将无法得到法院保护,但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考虑延长。若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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