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无合同怎么终止 |
释义 |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想终止的,要给承租人一定合理的期限搬走。 一、房东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 1、承租人可以因部分或全部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而终止合同; 2、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1、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不再续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6、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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