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个可以暂时不转移,如果你是在同一个省市的话,就不用转移,因为系统内他会自动汇总的。如果你是跨省,那么你暂时可以不转移,等以后确定了退休金之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或者你也可以把异地的社保转入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不用转入。等到退休的时候再把异地的社保全部汇总到退休地就可以了。因为你现在转入以后不一定还要转出,因为你的退休地还没有确定。所以等以后退休地确定之后你再办理转入手续,这样是最稳妥的。而且现在办理转入手续也是比较简单的,可以在网上办理。有一个社保的公共服务平台,在那里注册登录之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就可以了。 现在是全国联网办什么事情都比较方便的,可以在网上操作。所以平时只要我们尽可能的多缴纳,长缴纳。这样到时候我们领取的退休金就会多一些。因为退休金是跟我们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关系的。还跟当地的社平工资有关系,所以尽可能的在一线城市办理退休。因为一线城市的社平工资高于三四线城市。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九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存储管理办法; (二)定期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保管、可读取、备份记录状况等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应当定期备份,备份介质异地存放; (四)保管的软硬件环境、存储载体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进行迁移、转换,并保留原有数据备查。 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合规性,并按照规定程序修正和补充。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独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维护工作。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维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