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并立案女方遗弃子女罪怎么处理 |
释义 | 要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案卷、证据移交给检察院起诉;如果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追责的,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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