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人对委托物拥有处分权吗 |
释义 | 行纪人对委托物是没有处置权的,但是经过委托人同意是可以处置的。 在委托物出现质量瑕疵或因易于腐烂、变质而不易长期保存时,行纪人负有将该事实通知委托人的义务,并且应告知委托人是否有处分的必要以及以何种方式处分为妥。 一、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必须是有偿的合同,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直接独立订立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流程是 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拍卖流程如下: 1、委托人需提供资料,拍卖标的清单及瑕疵说明; 2、拍卖人核查拍卖标的处置权及相关事宜; 3、签订拍卖合同; 4、收取委托人保证金; 5、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文件; 6、拍卖咨询登记; 7、布置拍卖会场; 8、实施拍卖; 9、整理拍卖全部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怎么填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事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具有所有权或者处置权的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称销售者)。委托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2.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办事,向委托人报告结果,将委托事务所的财产移交给委托人。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