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平市内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南平市内户口迁移受理条件有哪些 1、住房搬迁,凭《户口簿》、《房产证》或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有效住房证明。 2、持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搬迁,办理手续:凭本人申请报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并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一张盖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专用章的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购房发票、《户口簿》等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 二、南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三、南平市内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榕公综〔2009〕611号) 2.《户口登记实务解答(三)》(榕公社指〔2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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