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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毒品刑事案件多久才能判
释义
    法律分析:毒品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少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第一审案件。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录、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并可以与被拘留的被告会面、交流。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辩护。法院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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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