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过法院认可了,那么就是有效的。 律师函 是以 律师 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发出,就一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是一个单位行为,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律师函是否有效并不是取决于律师函的真假,而是取决于法院的认可,只有法院认可的律师函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 辩护人 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 监视居住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