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绝大部分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一般刑事庭审流程具体如下: 1、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2、法庭调查。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3、法庭辩论。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和宣判。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