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原件1份; 3.费用清单,原件1份; 4.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急诊留观费用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病历,复印件1份; 5.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二、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办理的流程 患者在市内就诊,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合管所)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经初审后,由乡镇集中送交市医保处结算。 参合人员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卫生院)住院治疗不需办理任何手续。但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诊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填写病情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批。报市合管办备查。急诊在十日内按规定程序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