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老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配偶去世时,遗产应先分配一半给丈夫,剩下的一半平均分配给孩子和妻子的父母。继承顺序的其他说明包括代位继承、均等分配原则以及特殊困难和扶养能力的考虑。 法律分析 一、如果老婆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1、“包括丈夫、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按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知继承人,丈夫、孩子都有,但是分的比例不同, 3、首先配偶要分走一半的财道产,其次由孩子以及妻子的父母分割,并非象上面说的丈夫先分一半内,再和孩子、父母分剩下的一半,遗产的分割一个人是不能分两次的,只能有优先权而已,不要被误容导 4、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按民法典规定,配偶、子zd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妻子去世专,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分出丈夫的那一半,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是妻子的遗产属,剩下的一半,由丈夫和孩子还有女方父母平均分配. 二、第一顺序是: 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第二顺序是: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四、关于继承顺序的其他说明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如果妻子去世,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遗产分配时,首先配偶要分走一半的财产,剩下的一半由丈夫、孩子和妻子的父母平均分配。第二继承人的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注意的是,继承顺序中的人可以多分或少分,具体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对于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而对于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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