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心包炎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可以在重疾险中投保。但具体是否包含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通常重疾险中会设立免责条款,例如对于保单生效前已经患有心包炎的投保人,或者在重疾险等待期内诊断出心包炎的情况,可能不在保障范围内。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费用、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2.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依法诚实守信,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3.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4.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不得免除基本保险责任,规定免除保险人基本保险责任的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