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继往拒赔心包周围炎,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原则,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未约定的赔偿责任。而心包周围炎是一种可保险的疾病,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该疾病,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其以继往拒赔,需考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未约定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 《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疾病、医疗行为、药品、耗材等,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支付。 若保险公司以继往拒赔,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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