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10天出来要交钱吗 |
释义 | 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十天的,出来以后若同时被判处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则是需要交钱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一、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计算日期 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交通违章处理后多久可以交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后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的,则需要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高速违章有时间限制吗 一、超速违章处理有时间限制,违章者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或者由公安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执行职务的交警认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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