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侵权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1、高额利润的诱惑。假冒国际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而且因为品牌效应,销售比较容易。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致使侵权或假冒精品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2、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行政执法手段缺乏,难于震慑不法分子。作为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与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环节。 3、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这也是产生商标侵权的一个温床。商标一开始就是用来让顾客识别的,当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顾客就只认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实,社会发生了分工,商标开始异化,PRADA、LANCOME等一些国际知名企业认为设厂不经济,便把加工的任务交给了其他生产者,公司则全力创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个市场的营销。但一些消费者只重视商标,而忽视了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品质和内涵,从而导致一些打擦边球的产品得以在市场上走俏。 遇到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工商局举报,工商部门会对侵权人处以罚款并停止侵权的行为,对于工商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是很满意的,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一、商品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首先找消费者协会,如果解决不了找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它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向它投宿质量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个别企业主管部门由于考虑产值,利润,容易对解决问题采取不积极态度。 (二)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 它涉及面广,并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 (三)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 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 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投诉技术监督部门。 (四)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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