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育险与生育津贴分开申请吗
释义
    生育险保险与生育津贴不是分开申请的。
    生育保险是指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和国家或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由此可见,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一部分,可以说一样,因为它们都是生育保险;也可以说不一样,因为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更广。
    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1.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生育津贴则需要满足特定的情形才可以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9: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