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职工遣散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注销员工遣散流程: 1、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告知其遣散事由。 2、公司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给予员工法定的补偿金。 4、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公司离职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应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办理下列手续: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转移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员工拒绝办理入职手续公司能否不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事实为依据,不以是否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移为依据。劳动者付出劳动接受单位管理,单位就有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工资。至于员工有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对照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确定其是否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有,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用人单位要注意该制度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是否向员工公示告知过。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工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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