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被拆迁人,规定是 |
释义 |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1、被拆迁人名义上是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产证、土地证上的登记人。2、产权房屋拆迁问题与户口无关。3、签署协议需要房屋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般是子女,或者子女的继承人同意。不能在有效期限内取得一致意见的,可能得不到回迁房屋补偿,但仍可得到货币补偿。4、继承人协商后确定一个人代表也可以,但这个人要取得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一般都是开家庭会议,或者其他继承人也到场与拆迁人协商,但一个人主谈,不然太糟乱。在现在不动产日益升值的情况下,继承人取得一致意见,争取到回迁房显得尤为重要。5、房屋取得后需要析产,要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商定,来确定房屋的实际所有人。 房屋拆迁门面如何认定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如果是对门面拆迁的,门面是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认定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有房屋使用性质,门面是属于经营性住户。一般补偿以下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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