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
释义 |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一、业委会没有经过业主选举怎么办 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从什么时候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从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终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可以进行自治管理,聘请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管理服务也可以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区域的管理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三、物业合同续签程序 1、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 2、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 3、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续约后,由业委会提交物业服务协议的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或公示后征集业主意见); 4、物业服务协议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 5、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后,物业公司将一份协议原件上交到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物业合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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