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年龄能否推迟至退职?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在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职并从养老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但是,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则需要补缴至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就不能再办理退职手续。此外,病残津贴会随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同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 退休年龄和退职后能否办理退休手续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在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职并从养老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但是,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则需要补缴至15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达到退休年龄,就不能再办理退职手续了。此外,病残津贴会随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同进行调整。 一、交五险一金的退休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金领取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工伤退休新规定待遇 因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他们退休后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补贴,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工伤伤残程度支付。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补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的,应当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困难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残疾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发放基本养老金。企业给予1-4级工伤职工和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的变化,及时调整伤残津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与其他退休人员一并调整。但是,按照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的调整金额低于工伤保险伤残补助调整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一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费。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在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职并从养老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但是,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则需要补缴至15年。此外,一旦达到退休年龄,就不能再办理退职手续了。另外,病残津贴会随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同进行调整。因此,在退休前要考虑自身的缴费年限,以便能够顺利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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