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立即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离婚后再次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携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3)双方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5)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男女双方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孩子生了要补办结婚证要怎么办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民政局办结婚证流程是怎样的 民政局办结婚证流程是: 1、男女双方准备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登记机关对双方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4、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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