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故意损毁财物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故意损毁财物裁量标准 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2、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情节较重的情形: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1)哄抢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三百元以上,抢夺财物价值二百元以上的;(2)哄抢财物价值不到五百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不到三百元,抢夺财物价值不到二百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因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受过处罚或者一年内实施二次以上同类行为的;(二)哄抢、抢夺、故意损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3)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军用物资、救灾、救济款物的;(4)聚众哄抢、抢夺、故意损毁财物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5)哄抢、抢夺财物拒不交出的;(6)哄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不听劝阻的;(7)驾乘机动车抢夺或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哄抢、抢夺的;(8)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