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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几年合适
释义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承包土地到期收回政策是什么?
    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
    明确提出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一直到2028年。
    根据国家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行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不断持续到2028年。
    到了2028年,这一轮土地承包年限到期后,国家很有可能不会收回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所以农村集体组织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
    其中第五条还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指本村村民,他们拥有承包权。
    承包人如果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他人便有了经营权,经营权与承包权可以统一,也可以分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
    土地承包期限如何确定
    土地承包期限,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期限如何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能不能进行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不可以卖。因为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但其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然不享有所有权,那么该土地当然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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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3: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