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分 公司的债务 在通常情况下是能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