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甲方有权对乙方送货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送货质量。 (3)货物承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 合同的内容 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送货的单据等相关文件. (3)甲方应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人名称地址与电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