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产权到期有关规定 |
释义 |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利、使用权利、收益权利和处分权利。它是一种绝对权,即所有权在行使时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协助,而债权人则需要债务人的存在;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置产权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产权所有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许可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产权。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 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和房屋的所有权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算起的。而房屋的所有权则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终止日期,指的是用于建筑的地块使用期限。而“房屋所有权”年限,根据《民法典》规定,市民购买房屋后,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限是终身有效的。 商品房实际的使用年限,按照正常的流程,产权是按开发商拿到地开始计算,一共70年。一般情况下,拿地到开工到最后交房,时间在2、3年左右。那么,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拿到房子之后,实际的产权只有六十七到六十八年。 房屋产权期限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利益。 扩展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想必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了解的,这个证是用来证明土地使用者也就是单位或者个人用来使用国有土地的一种凭证,是收到我们国家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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