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发书面通知的同时,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按照签订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对自己的补偿,这样对双方都有个台阶下。如果单位连这点钱都想省的,要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话,恐怕也只能通过劳动仲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