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务员申请复核,应当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公务员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第十五条 公务员申请复核,应当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在复核决定作出前,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公务员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再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