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成立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反担保成立的要件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须符合法定形式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一、反担保合同需要三方签字吗 反担保合同必须三方签字。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二、债权融资的风险,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与方式 债权融资的风险如下:1.财物风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出现问题,当企业用债权方式进行融资时,财务费用的增加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压力。2.担保风险。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符合法定形式。反担保的方式包括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 三、债权担保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五种: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3、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4、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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