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法院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找不到当事人可邮寄送达,签收即视为送达;邮寄无法送达可通过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当庭宣判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分析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 1.由法院直接找到当事人,并进行送达。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2.找不到当事人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签收邮件的,即视为已经送达。 3.邮寄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已经送达。 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法院邮寄,将判决书以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寄送给当事人;二是通过法院传唤,当事人需前往法院接收判决书;三是通过公告送达,当事人无法找到或拒绝接收判决书时,可以通过在报纸、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四是通过公证送达,将判决书委托公证机关进行送达,确保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确保离婚判决书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给当事人,以保障双方的知情权和法律权益。 结语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法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和公证送达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保判决书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给当事人,以保障双方的知情权和法律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