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由双方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1、夫妻财产协议; 2、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一、遗嘱公证还可以异地办理吗? 遗嘱公证不能异地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二、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是哪些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房屋买卖协议书公证材料有哪些 房屋房屋销售合同的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销售合同文本;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25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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