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指定颜色意味着什么? |
| 释义 | 商标指定颜色申请指的是,商标申报时候按照客户设计好的彩色样稿来递交。通常经过设计师设计好的商标是带有颜色的。黑白申请即不指定颜色申请,是指申报时候按照黑白墨稿来递交申请。 1、如果按照指定的颜色来申报,将来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使用的时候也要按照指定的颜色来使用,不得任意更改。《商标法》第44条有如下规定: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这里的自行改变,包括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更改。所以,通俗来讲,商标怎么注册,注册下来就要怎么使用,不能任意更改。 2、黑白申请的商标将来商标取得专用权,可以任意套用颜色来使用。这一点要比指定颜色申请更加宽泛。 一、怎么查看商标是否被注册 查看商标是否被注册的方法如下: 1、到国家商标局进行现场查询。这种商标查询方式是付费查询; 2、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 3、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查询。虽然在注册商标是会有一个商标注册查询盲期的出现,并且这段时间是不可控的一段时间,但是商标注册查询依然能降低在申请注册时遇到近似商标的可能性,从而提高申请注册商标的成功率。 注册商标都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 2、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 3、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综上所述,查看商标的方法有三种,可以通过到国家商标局现场查询,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还可以委托转账商场注册代理机构查询。注册商标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稿件等材料。 二、商标构成要素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着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1、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可以是汉字(简体或繁体汉字,异体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 2、作为构成商标的图形,则有无限的变化空间。但任何一个构成商标的图形在申请注册后都将根据《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所附的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中的要求按29个大类,114个小类和1569个组别的划分作相应的归类。 3、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4、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5、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新《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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