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外人和利害关系人区别 |
释义 | 案外人与利害关系人不是一个概念。案外人是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特有的概念,是指对判决执行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这个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这个人通常对被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而该权利被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染指,造成权利被侵犯。 一、财产保全金额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二、刑事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事人的配偶事人的子女当事人有关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三、法院冻结了我的财产会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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