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期未满解约时,要退还押金。押金是一种特殊的质押担保,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的钱给债权人占有,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如履行了,押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在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租赁合同时租期未满,则应退还押金。押金也是一种金钱质,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说,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其所交押金;如果债务人按照合同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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