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20岁的人是否有资格被收养? |
释义 | 成年人不符合被收养人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收养人需要提供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和抚养能力证明等。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未满14周岁,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如果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还需要征得其本人同意。 法律分析 在您20岁的情况下,您已超过18周岁的成年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一、收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和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被收养人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您已超过18周岁的成年年龄,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收养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被收养人需满十四周岁以下,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若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还需征得其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