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机构可以作为行政主体吗 |
释义 | 派出机构不可以作为行政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首先,派出机关具有行政法上的主体资格,是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的批准下设立行政公署。县,自治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准下设立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在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下设立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有例外,就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授权。 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在所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派出机关不能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利是派委机关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 那么,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区别是什么? 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2、主要职责不同:公安局负责刑事侦查、治安维护、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派出所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3、管辖不同:公安局收到当地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厅或公安部)双重管辖,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公安局的基层机构,归当地乡政府、街道办和公安局双重管辖。 4、权力不同: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只能在公安局的授权范围内和法律规定内工作,派出所很多权限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5、行政级别不同:直辖市公安局,正厅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部级)。地级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局长可以高配副厅级),属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部分派出所一般是股所级,少数是副科级。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 以上就是关于派出机构能否作为行政主体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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