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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是什么
释义
    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
    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的;
    6.在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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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6: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