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七.冒充公安要求转帐;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危害非常大,以上所述并非危言耸听。网络公司、电信运营商、SP、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医疗机构等是最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六十五条 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