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管账户钱被挪用应属当事人的责任。挪用资金罪不归监察委进行管理,挪用资金罪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监察委主要管理的是国家公务人员,而挪用资金罪一般来说不一定是国家公务人员,也有可能是普通的相关企业单位都有可能发生挪用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监管账户的钱被挪用了怎么处罚 1、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2、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危害性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