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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释义
    罚金具有的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一、检察院能没收财产吗
    检察机关没有权利没收他人的合法财产;但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涉案的款物可以予以扣押。是否予以没收,应当由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最终决定。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根据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二、刑事犯罪的罚金怎么缴纳
    刑事犯罪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全部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三、一人犯罪能没收全家人的财产吗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一人犯罪,法院只能判处没收犯罪人个人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而不能判处没收全家的财产,这是罪责自负原则的要求。所谓罪责自负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含义是:谁犯了罪,就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不能连累犯罪人的亲属和其他与犯罪人有关系但并没有犯罪的人,即通常所说的'一人犯罪一人当'。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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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4: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