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金刑与主刑是怎样适用的 |
释义 | 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 1、根据主刑确定罚金刑的适用。 2、脱离主刑适用罚金刑,容易导致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 3、没有主刑适用对罚金刑适用的制约,容易造成罚金刑适用上的混乱。 4、割裂罚金刑适用与主刑适用的关联,容易滋生司法腐败。 一、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吗 没收财产刑能单独适用。在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和主刑并处适用。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 三、判刑三年交了罚金后会减刑吗 减刑并不会影响罚金的缴纳。罚金是独立的一种附加刑,可以和主刑并行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不缴纳的,缴纳期限届满的,法院会进行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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