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修车单位的工人在修车活动中受到此意外伤害的,由修车单位的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修车单位和车主双方属于承揽关系,修车单位的老板在修车活动中受到此意外伤害的,由老板自己承担责任;修车单位老板是受车主请求免费帮助或有偿帮助的,则车主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