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由谁享有 |
释义 |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及侵权行为特征:著作权主体为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侵权行为表现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侵权行为可为单独实施或共同过错,也可由多人对同一权利人进行侵害。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化包括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违约侵权和部分侵权。 法律分析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由谁享有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资格由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作者是直接创作了作品的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1)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 (2)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三、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化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化如下: 1.直接侵权; 2.间接侵权; 3.违约侵权; 4.部分侵权。 结语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著作权人享有主体资格,包括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侵权行为特征包括多重性、特定性和非法性。侵权形式多样,包括单独侵权、共同侵权和分别侵害。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化主要有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违约侵权和部分侵权。在维护著作权合法权益的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和应对这些侵权行为的特点和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五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 演 第四十一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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