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处在哺乳期,一般以孩子随母亲生活为原则,有特殊情况除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孩子长时间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3、已经绝育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