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 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 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 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6、 公司章程 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民办学校在设立之前,就需要确定注册资本,资本的该学校的一个无形的信用,故而在注册资本确定之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是获得了他人的融资等,可以委托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到制定的机构,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增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